(一) 服务依据:
《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99号)
(二) 办理程序:
申请——>受理——>价格申报——>审核——>缮证——>缴纳税费——>转移登记——>领取权证。
(三) 申报材料:
1、房屋所有权证;共有房屋提供共有权证;
2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;
3、夫妻双方身份证、户口簿;
4、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职代会决议等相关材料;
5、房屋转让协议;
6、交易当事人如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,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和委托书;
7、购房付款凭证。
(四) 收费标准:
房屋转让手续费
住 宅:新建商品房3元/ ㎡,存量住房6元/ ㎡。
非住宅:10元/ ㎡。
房屋所有权证书,工本费每本10元
(五) 承诺时限:
10个工作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