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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家港市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备案公示NO.2010008

根据《苏州市商品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》(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),经我局审核,张家港市实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杨舍镇汇景豪苑2526幢商业用房项目于330通过交付使用备案,符合交付使用条件。

特此公示。

 

张家港市房产管理中心

二○一○年三月三十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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